1月25日,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开始申报啦!
去年开始入深户就放宽了引进条件
而这一次申报办理流程也大幅简化
更便民!更高效!更快捷!
再也不用跑来跑去累死个人啦!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开始
想来深圳的小伙伴们
你们的机会来了~
1月25日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开始申报啦!
今年办理人才引进
申报材料大幅简化
申报系统进一步优化
办理手续更方便了~
毕业生接收实行网上办理
毕业生报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在职人才引进的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大幅简化
取消或简化了多项申报材料
那今年入深户都有哪几种方式?
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请看下面小编为你萌准备的超全入深户指南
想要入户的记得要收藏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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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入户
毕业生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
申请条件
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入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身体健康
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24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材料
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rcyj/)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转交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毕业生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报到材料要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和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在职人才引进
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满足申办条件之一。只要你满足申办条件,基本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三)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七)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投资纳税材料
(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本(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有随迁子女的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二)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十三)《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
(十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五)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档案,但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及工作经历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
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rcyj/)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申报表格,交给拟引进人员准备材料。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3.领取审核文件
呈报单位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人才积分入户
人才积分入户就是我们之前经常说的积分入户,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社保是关键,社保最高累计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
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018年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9.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zscjg.gov)——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7.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szhrss.gov ),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