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欠王某的钱已经打到法院账户,能不能把我的限高、失信名单取消掉。”2020年6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被执行人赵某说道。
2017年3月,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在2017年5月底归还。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赵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无奈之下,王某将其诉至法院。灵宝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偿还王某欠款20000元。但赵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便遇到问题:执行干警找不到被执行人,就连送达的法律文书也被拒收。执行干警随即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多次到其所在村走访,经了解赵某常年在外务工,已经几年未归。在穷尽所有措施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措施。不久,赵某打电话向执行干警大倒苦水,称自己因限高失信黑名单居无定所,工作也无法稳定下来,愿意凑钱履行全部义务。
接下来,执行干警将继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多频次、高频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以案释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切实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杨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