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10元左右,就可能买到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甚至是珠宝玉器,是不是觉得很诱人?
近日,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出现了不少“快递无人认领免费送”、“超值神秘福袋包裹”“快递无人认领丢失件免费领取“等字样的包裹,普遍标价是0.1元,只需要自己支付邮费,包裹中的东西相当于免费赠送。
▲商家配图
▲商品简介
真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打着“无人认领快递”旗号的幌子,其实是一种销售手段,商家以低价批发一些小商品,“伪装”成快递的样子,并以诱人的商品类型和“免费送”的广告语,勾起买家好奇和贪便宜的心理,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
二手交易平台叫卖“快递无人认领件”
0.1元可能买到手机、玉器?
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搜索“包裹”,成都商报记者发现,出现了较多的此类物品交易信息,带着“无人认领快递免费送”“免费送优选”“神秘福袋礼物”等字样,均是以堆积成山的快递包裹为封面图,标价在0.1元、8.88元,加上购买者自己承担邮费,支付在10元、14元、18元不等。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交易信息的封面图以及内容中使用的图片多有雷同,甚至一模一样,但出售者的所在地各有不同,河北、黑龙江、广东、上海、天津等多地。
▲图片一样、地址却不一样
雷同的不止是图片,点开内容发现,其广告语也几乎一模一样,声称是无人认领的快递,商家退款库存、保价库存快递,在快递公司无人认领超出时间,现在需要清理,里面包括玩具、衣服、电器、生活用品、珠宝玉器、化妆品、汽车用品,随机发,都是有用的,每一件都是物超所值。
在交易产品下方的留言中,有人询问“能选吗?手机有没有?”出售者回复:“不确定,但包你不会失望。”“可以备注一下,尽量满足。”
成都商报记者以购买者的名义咨询了其中一位交易者,询问都有些什么,对方回复,“什么都有,手机配件、电脑周边、服装、日化等等,有的运气好能拍到手机的呢“。并且,在价格上,如果购买多件,还可以联系店家修改价格,两件18元、三件26元、四件34元。成都商报记者对货物来源表示疑虑,对方表示,都是一些积压下的件,公司卖给他们,才敢卖,“批量收来的。”记者进一步询问是否是快递公司,对方表示,可以这么说。
成都商报记者还注意到,搜索的交易信息中,有的已经卖出数十件到数百件不等,热门的商品下,“想要”的购买者已达到数千。
实际来源义乌小商品市场
批发价不到每件6元
这些包裹真的是来自无人认领的快递件吗?成都商报记者在淘宝上同样以“无人认领快递件”的关键词搜索发现,除了大部分是跳转到二手交易平台“闲鱼”外,还有一个该网购平台上的销售信息,与其他信息不同的是,该店铺所售商品为“快递10元无人认领产品”,在产品介绍中,介绍为“厂家一手货源”,公司地处“世界上(最)大的批发市场之称的义乌市,货源充足,物流便利”。而在宣传海报图片中,赫然写着“快递积压、清仓大处理、10元/件”等字样,“所有产品都是无人认领的淘宝天猫快递物品,拒签争议件”,并详细解释了这一“10元清仓”模式,“以客户好奇心理为特点”。
▲商家介绍
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店主,对方解释说,需要自己买回去打包,在配货表中会提供货品、快递箱子、快递胶带,赠送广告海报以及辅助叫卖的录音,“就说是某某快递(公司)没人认领的快递,超过了认领时间,现在统统十元一个,有水杯、首饰、手机、日用百货。”对方还表示,销售模式可以自由选择,可以摆摊贩卖,也可以网上销售。
▲商家介绍
记者询问,怎么能让购买者相信是无人认领的快递,对方表示,会配送快递的胶带,但是没有面单。而记者进一步询问,这些商品看上去都不便宜,如何赚钱,对方回复,都是走量,压库存多,所以可以跟工厂合作,才推出这个模式的,但都是正规产品。记者表示要思考下,对方回复说,投资也就几百元,比较适合小本创业,马上就是国庆节了,如果行情好,可能很快就销售光了。
而关于进价,店家提供了一张配货表,从饰品、服装,到五金工具、数码产品、日常用品不等近40种,随机发货,价格都是5.8元,100个起订,包括了伪装成快递件的打包所用的盒子和快递胶带。
“闲鱼”:个别用户吸引眼球 已做屏蔽处理
29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闲鱼”二手交易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网上所谓的“无人认领快递”实际上是个别用户为吸引眼球做的夸张宣传,并非真实存在的无主快递。目前,全网58件商品已经全部下架,违规用户账号已做屏蔽处理。
▲已搜索不到相关信息
截至记者发稿时,在该平台上已没有搜索到相关销售信息。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
现实中,是否真的可能出现无人认领的快递包裹被出售的情况,对此,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到,2014年1月14日,国家邮政局以国邮发〔2014〕12号印发《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规定了“邮政企业寄递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等适用本办法”。
其中第八条规定,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保管,并应将场地地点、面积等信息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成都商报记者 于遵素
实习编辑 刘宇鹏